消防施工资质标准划分

2009年8月3日 | laifangwen

           分享下消防施工资质标准:

        

关于印发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》和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
工作规则》的通知

  公安部、消防局于2001820日以公消[2001]214号文,向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厅、局消防局发出通知说:为了贯彻落实公安部、建设部《关于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》要求,规范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初审工作, 现将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》和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

         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

           (建设部建建[2001]82号文件发布)

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。


一级资质标准:

  1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
  2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;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、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;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。
 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,其中电气、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;工程技术人员中,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不少于5人,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;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。
    企业具有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,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。

  3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。

  4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500万元以上。

  5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、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。


二级资质标准:

  1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
  2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;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 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、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;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。
 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,其中电气、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;工程技术人员中,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不少于3人,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;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。
  企业具有二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,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。

  3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400万元以上。

  4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。

  5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、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。


三级资质标准:

  1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
  2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;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、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;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。
 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,其中电气、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10
人;工程技术人员中,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不少于2人,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;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。
  企业具有三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,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。

  3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150万元以上。

  4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。

  5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、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。


承包工程范围:

  一级企业: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施工。

  二级企业:可承担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、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房屋建筑、易燃、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、储存装置等的消防设施工程施工。

  三级企业:可承担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、建筑面积2.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。



      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

  第一条 评审委员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、公安消防机构和建设、设计、施工等有关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,其中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不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,且数量不超过评审人员总数的1/3

  第二条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,委员不少于6人。专家评审委员会人员总数应是奇数。主任委员由参加评审的专家推荐产生。

  第三条 评审工作应当依据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》

  第四条 评审内容和审查的资料
    1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;
    2主要技术人员的任职文件、职称资格证明件;
    3消防设施施工技术人员消防专业考试合格证书;
    4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文件;
    5固定经营场所的面积、占用形式等证明材料;
    6机具设备的入库清单、发票复印等证明材料;
    7企业完成的代表工程的面积、施工范围及质量评定文件(初次评审的除外)
    8其它有关材料。

  第五条 专家评审工作程序
    (1)分组查阅有关资料,填写评审意见表;
    (2)召开全体会,介绍评审对象情况,综合评价;
    (3)评审委员讨论,并进行无记名投票;
    (4)当场公布表决结果,并作出评审结论。评审委员会有半数以上委员同意,方可通过评审

  第六条 评审委员应当实事求是,认真负责,客观公正。

  第七条 本规则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。
Tags: 施工  资质  标准  职场  
相关文章:

对营销的一些看法  (2009-7-7 14:34:33)

强烈建议人事相关政府部门取消档案及户籍托管费用  (2009-6-13 10:28:38)

城市对农民工的十大误读_《读者》 2009年第十期  (2009-5-3 20:42:47)

人类越来越长不大吗  (2009-4-24 12:59:25)

汉武帝定律【《读者》2009年第9期】  (2009-4-24 12:55:53)

西服排名:世界十大西服品牌与中国十大西装品牌  (2009-4-22 20:39:7)

如果下降两厘米  (2009-4-16 11:55:37)

《读者》言论 2009年 第8期  (2009-4-16 11:51:10)

安身立命与自我救赎(摘自《读者》)  (2009-4-3 8:39:44)

我渴望赢  (2009-4-2 22:24:58)

引用通告地址: http://blog.laifangwen.com/cmd.asp?act=gettburl&id=227

评论: 0 | 引用: 0 | 浏览:
名称(*):
邮箱:
网站链接:
正文(*):
选 项: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